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 7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景区摆渡车“宰客”现象该刹车了》的评论。
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偏离成本、价格过高、群众反映较大的景区交通工具票价予以重新核定,降低价格,不得通过景区交通工具谋取过高利润。
游客苦“宰客”摆渡车久矣!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四川的一纸通知直指当下众多景区借摆渡车“圈钱”的乱象,引发众多网友共鸣。
经过各级政府部门的整顿和调控,一度过高的景区门票价格,如今多数已较为平稳。而且,不少景区为吸引游客还主动降低票价,甚至免门票的也越来越多。相应地,一些景区随意设置、变相强制、牟利目的明目张胆的摆渡车,成为影响旅游体验、游客哑巴吃黄连的一大痛点:有的景区强制游客捆绑购买门票和摆渡车车票;有的景区把大门越建越远,人为拉长景点与停车场的路程,变相制造需求,“带火”摆渡车生意。
一位游客回忆今年初在四川青城山景区旅游时的经历说,景区快铁站到售票处约4公里的路程,摆渡车单程收费20元,往返收费35元,一车可供超20人乘坐且路况良好,很难不让人“联想”到这其中的暴利。记者曾采访过湖南一个近年火起来的村寨,本身面积不大,却把“村口”修得远远的,好给收费摆渡车制造“刚需”。
毋庸置疑,一些景区为了交通秩序和环保,设置摆渡交通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这种摆渡服务理应包含在门票之中,类似一些大机场的免费摆渡服务。而现在多数景区的摆渡车,明显是以远高于成本的价格,变相强制游客购买来牟利,游客纷纷“吐苦水”。
此次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回应游客诉求,明确要求“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的原则,从严核定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交通服务价格,有效遏制景区不合理外移游客接待中心、配套停车场,增加游客配套交通费用负担等行为”,直指要害,希望四川景区立即纠偏,也希望全国各地同步跟进。
不过,这不是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第一次就景区交通服务定价问题发通知。早在2020年7月,该部门就发出《四川省景区交通运载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就交通运载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的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作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到“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经营活动的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价格核算”。如今当地再次强调景区交通工具的“公益性”,是不是四年前的监审办法没有得到切实执行呢?
这提醒我们,单凭一纸通知未必能让“宰客”摆渡车刹车。事实上,一些景区不约而同拿摆渡车“做文章”牟利,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景区经营创新能力不足,旅游消费模式单一的困境。对此,除了加强监督和约束,政令要“长牙”,景区自身也要转变思路,以更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让游客心甘情愿掏钱,而不是靠摆渡“宰客”,让游客愤愤不平传“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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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车”的“恶名”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 景区不是通过创新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来获利而是纷纷打起“歪心思”,这种现象真的应该管管了! 游客意犹未尽,来了不后悔才是景区长久发展之路!
景区管理者目光短浅,上当受骗也就是一回的生意,根本不利于长期发展,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游客“苦水”吐了又吐,一些景区“文章”做了又做,何时能休?!政令要“长牙”,“宰客”乱象止。
还有开车的速度也是问题,造成许多人晕车
游客中心离景区很远,景区摆渡车费用太高,一直为游客诟病,但说摆渡车宰客好像道理上又说不通,摆渡车的票价都是经地方物价部门审核、明码示价的,应该说是光明正大的,其实是经营者出了问题,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想方设法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景区经营者共同努力,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推出旅游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提高景区收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巧立名目,恨不得一次就能赚大钱的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伤了游客的心,坏了景区的声誉,其实是得不偿失。对于宰客行为,一方面应加强监管,严厉惩罚;二是作为游客,要及时举报并且给予抵制,别无奈把钱掏出来,他要宰,咱们坚决不给其一丝一毫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