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餐饮外卖、同城急送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市对美团、饿了么、顺丰同城、达达、闪送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行政指导。

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配送相关制度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要按照不得超过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要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前置审查备案程序相关要求,及时提醒配送人员完成审查备案工作。

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自检自查,对购买使用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非法改装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教育,引导配送人员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督促配送人员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出现不依法悬挂号牌、闯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大队对即时配送站点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行政指导,各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及配送站点均签订《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承诺书》。

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

编辑:孙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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