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死亡,能否认定工伤?父亲去世后,顾怀在申请工伤的过程中困惑不已。

据顾怀和当地村干部介绍,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省中江县白果乡黄桷村,村民陈道贵前往村委办公室办事期间,与村干部发生冲突,村党支部副书记顾良达因用手机拍照摄像取证,被陈道贵冲倒并殴打后发病身亡。事发后,陈道贵因涉过失致人死亡被捕。

事发后,死者家属申请工伤,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中江县人社局”)认为,顾良达与中江县白果乡人民政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决定中止顾良达的工伤认定。

顾怀说,人社局告诉他,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乡政府没有为顾良达购买社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算工伤。他如果不服,可以通过仲裁委或法院认定劳动关系后,人社局才恢复认定流程。

但顾怀认为,父亲有任职手续、有工作委派单、有工资发放记录,并且是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遇袭发病后去世,这不能算工伤什么才算?

澎湃新闻注意到,村干部在工作时间因伤亡申请工伤被拒的案例并不鲜见。四川绵阳人社局曾发文分析,关于“村委会和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当前实务中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裁判观点,即村委会组织同其所选举产生的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

在办公地遇袭,村干部病发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