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隆安县龙翔学校发生的校园霸凌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名年仅13岁的男生在校园内遭到同校学生的残忍霸凌,施暴者竟然使用了11盆开水浇淋在受害者的身上,导致其全身多处被烫伤。据隆安县教育局通报:公安机关已对两名年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刑事拘留,并行政拘留了其余六名未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

值得注意的是,霸凌发生9天之后,校方才发现并通知家长。学校显然“姗姗来迟”,这样的发现时间间隔之长,不禁让人质疑学校的监管机制和应对能力。当地教育局的情况通报中写明,责令龙翔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并会同龙翔学校与受害学生家属进一步协商处理后续事宜。“责令整改”及“后续处理”的口径,足见当地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处置方式和力度,也为解决校园霸凌问题提供了一个有力案例。

有效遏制校园霸凌,必须得从学校做起,早发现“早治疗”,一经发现,必须严惩。打击校园霸凌,教育部已连续发文,各地也纷纷出台规定,可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作为预防和杜绝校园霸凌的第一道“防火墙”,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校规校纪和管理机制,加强惩治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苗头和行为一定要给予严肃处理。一旦发现仅靠批评教育和训诫无法起到作用,手段恶劣涉嫌违法,公安和司法机关必须及时介入,强力震慑,以儆效尤。让施暴者不再有恃无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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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婷  编辑:岳沛

来源:光明网  作者:陈谷子、王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