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30日召开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诸多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其中防范房地产风险蔓延是化解风险的首要任务。会议明确提出,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政策力度明显加大。

一是,继续坚持因城施策。继去年724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判断之后,房地产调控自主权真正落实到城市政府。去年下半年以来,伴随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多城市出台放松限制、鼓励住房需求的多项措施,但市场调控效果未达预期,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态势,尤其二手房价格持续快速下降,房地产市场风险有扩大蔓延趋势,部分城市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近日先后有北京、天津、成都、长沙等城市调整优化政策措施,提振楼市信心,后续将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原则,鼓励城市政府用好调控自主权。

二是,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可能出现的房地产风险扩大形势,中央层面的政策力度靠前发力,去年底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按照“一项目一方案”提出项目“白名单”,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今年以来,要继续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尤其要实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房屋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是,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这一新提法关注了化解房地产风险的核心问题,即房屋供过于求现象。2021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库存持续增加,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6%,其中住宅待售面积3.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9%,商品房去化周期创历史新高。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思路,将去库存与优化供给相结合,具体做法包括减少新增房屋供给、一二手市场联动去库存、提高新增住房质量等。日前有关部门要求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地区,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也有几十个城市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措施,这是去库存方面的有益探索,建议后续中央政府从资金、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是,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房地产发展模式是指房屋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以住房的供应和消费方式来代表。决定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主要消费方式的是住房制度,而住房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市场和保障的关系。因此,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内涵中,核心问题是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表现在住房保障范围和住房保障方式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土地、金融、税收等一系列制度内容的变化。从国际经验上看,在实行住房市场化制度的国家中,除对低收入阶层实施基本住房保障以外,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大城市区域,为中等收入阶层提供住房政策帮助也普遍存在。且在住房短缺问题解决后,各经济体的住房保障方式均由政府新建住房的“砖头补贴”方式转为依靠市场发放补贴的“人头补贴”方式。在我国快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大城市人口持续流入,部分居民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由于工作年限较短,收入相对较少,购房和租房能力较弱,出现既买不起房又租不好房问题,加大对大城市“夹心层”居民的住房支持有现实需求。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将去库存与加大住房保障相结合,可以一举两得。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投资所研究员

编辑:王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