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周梦颖 川观新闻记者 高启龙

12月8日上午,记者从在四川泸州市合江县举办的2020—2021年川渝农业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获悉,经前期协商一致决定,两地将从今天开始至明年1月31日,集中50天时间,同步开展川渝农业联合执法行动。

今天是两地共同开展此行动的第一天。“川渝两地在一起开会挺好的,讲话口音都不用变频道,倍感亲切。”一早,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秦大春笑言。

据介绍,开展这次行动,两地将加快实现抓好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击生猪跨省违规调运三方面“融合”,其中长江流域禁捕是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重点。

“我们将加强与重庆的对接,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合执法协作会议等,加强会商研判,及时移交跨区域涉农案件线索,提高执法效果,实现案件线索移交会商的融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卿足平说,长江流域禁渔禁捕方面,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捕制度,开展跨省河段联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绝户网”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确保“禁得住”要求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以川渝沿线、沿江、沿界为重点区域,联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最严”地带,建设“放心”农产品生产示范区;生猪跨省违规调运方面,对两地的跨境非法贩运生猪行为,互通情况、追踪溯源,实施联合打击。涉及对方生猪贩运户、备案车辆的案件,及时通报属地执法和动监机构,依法列入黑名单,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川渝同步联合执法行动,基于长江流域为期10年的常年退捕禁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牟登育告诉记者,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对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川渝联合执法,有利于对整个流域违法捕捞犯罪分子起到联合整治的作用,避免违法捕捞犯罪分子多地流窜作案。除了长江流域退捕禁捕联合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此次行动中的重要工作之一。”

秦大春表示,两地开展川渝农业联合执法行动要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加强整体谋划、注重统筹实施,强化执法一体化合作制度建设,推进川渝两地的农业执法联动,做好执法支撑工作,加强交流培训。同时还要提高政治站位、战略站位,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

启动仪式后,泸州合江县、重庆江津区两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合江县开展了长江干流跨省区域河段现场巡河执法,以及农资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

在今天的启动仪式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还对前期跨区域涉农案件线索进行了现场移交,重庆市农业执法总队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分别介绍了退渔禁捕执法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情况,相互交流了执法工作经验性做法及涉农执法体系建设等工作。

近年来,四川省下大力气狠抓长江流域禁捕工作,7月份开展的打非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渔政部门共清理涉渔“三无”船舶175艘,清理违规网具11314张;查办违法违规案件490件;查获涉案渔船数119艘;查获涉案人员583人;司法移送191人。此次四川省与重庆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重要任务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