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小编从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达州市财政局获悉

  2024年4月1日起

  达州市城乡居大病保险起付线

  执行新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1

  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至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04元,据此,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4502元。调整后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累进支付,14502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按60%支付;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按65%支付;10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不设封顶线。

  2

  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倾斜支付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支付标准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累进支付,7251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按65%支付;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部分按70%支付;100000元以上部分按85%支付,不设封顶线。

  3

  每一年度末,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达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调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4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大病保险起付线结算费用调整时限以患者出院时间为准。

  主编|罗 敏

  责编|许荣桦

  编辑|朱祚星

  来源|达州高新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