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明确提出按照免试就近入学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招生计划管控的总体原则
不考试、不掐尖、不挂钩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今年
幼升小和小升初什么时候报名?
招生政策有没有变化?
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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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两个统一
统一平台办理
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凡未通过教育部门公布的统一招生平台或“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统一招生时间
2024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范围为5月20日—7月31日,具体时间以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园区公布的招生时间为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2024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8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号)等政策法规,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
总体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计划管控。
总体要求:不考试、不掐尖、不挂钩。
具体来讲:
一是不得组织考试,不得以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是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
三是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四是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五是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为违规招收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以各类成绩作为转学依据。
六是不得跨区域违规争抢生源。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备案。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同步招生主要目的是制止少数学校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
特别说明:同步招生并不是指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时”招生,而是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主管教育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可能会有先后。
招生报名
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公办学校“兜底”,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一个不少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划分填报一所公办学校或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具体报名流程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招生公告为准。
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按照“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各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各类优抚优待照顾政策的制定,是党和国家着眼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推出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在各行各业不同岗位上不怕困难、勇挑重担、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共同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意义重大。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部分退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感染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遂州英才卡持卡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和进藏干部子女落实相应的优抚优待政策。
符合相关优抚优待政策的对象,原则上按照学区内学生对待,家长向本人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发函到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信息发布情况
5月20日前,市教育体育局和市直属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直属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方案、招生计划、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其他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域、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将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教育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陆续发布,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
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招生入学事宜的家长请注意,“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与公安、自然资源以及人社部门的户籍、房产、社保等数据信息关联,家长(法定监护人)在“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的信息务必真实,否则系统将不予审核通过,不被申请学校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
射洪市教育和体育局:小学0825-6982806;初中0825-6981777;
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0825-2234325;
安居区教育和体育局:0825-8663582;
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0825-7821045;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0825-5428263;
遂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5-2687312;
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922268;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663076;
遂宁中学:0825-2223344;
遂宁二中:0825-2261819;
遂宁一中:0825-2255160;
遂宁二中滨江校区:19150792691;
遂宁荣兴东辰学校:0825-5833333;
涪江初级中学校:0825—2657111、0825-2657999;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0825-2280101。
学生如何报名?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吗?
学校能够跨服务区招生吗?
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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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是什么意思?
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教育厅建立了“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应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通过教育部门公布的统一招生平台或“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根据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公告,按流程完成招生入学,避免上当受骗和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
Q
二、如何报名?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更好的与公安、社保、住建等部门数据进行对接,家长需要通过“川教通”APP报名或使用电脑端在一网通办报名。
(一)使用“川教通”APP报名。
具体方式为:点开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或应用市场、App Store),输入“川教通”后下载。下载后,点开首页即可看到“幼儿园入园报名”“小学入学报名”“初中入学报名”,根据实际进行选择,按照提示即可报名登记。
(二)使用电脑报名。
打开电脑浏览器,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一件事服务”-“个人服务”-“学习”-“初中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一件事”,按照提示即可报名登记。
Q
三、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实行摇号录取,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或按划片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Q
四、已经确认了民办学校的学位,又无力承担民办学校收费怎么办?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是从自愿填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中进行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会由其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希望家长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Q
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吗?学校能够跨服务区招生吗?
各级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人口变动等因素,划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服务区招生。学校不能跨服务区招生。
Q
六、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服务区范围在哪里知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教育部门将在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时间、批次、审核录取方式和结果等内容。请注意查看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园区发布的信息。
Q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还能到原服务区的学校就学吗?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履行了告知义务,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去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Q
八、民办小学、初中有招生计划、范围限制吗?
有。按照“双减双规范”政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市直园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园区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Q
九、学校承诺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可信吗?
不可信。各级教育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宣传招生,严禁变相开展线下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关联组织选拔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Q
十、有人承诺就读某校,可信吗?
不可信。教育部规范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明确: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提前招生的学校,教育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校长及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遂宁教体
编辑:刘雪欢
责编:李 柳
编审:詹良华
终审:王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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