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

  南宁交警部门公布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清单

  今后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涉及71种违法行为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

  保有量已突破400万辆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南宁市交警部门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分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以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逆行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等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等12种;轻微违法行为有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等49种。

  清单显示,除了常见的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超速、闯红灯、

  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外

  骑车牵引动物、

  边骑车边吃东西、

  骑行过程中手持物品、

  不避让盲人等行为

  均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

  今后,南宁交警部门

  将结合实际情况

  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朋友们

  请看好清单

  注意出行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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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南宁交警

  编辑丨覃清 

  校对丨吴煜衡

  责编丨覃燕燕

  总值班丨欧长武 黄虹宁

  广西日报-广西云出品

  骑行人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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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海鹏
责编:孙琪 审核: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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