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外卖吃出蟑螂、保险公司以胃切除术是一种矫形、美容术为由拒赔、知名白酒市价千余元进价仅三五百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过去了,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天天在线。近日,不少法院纷纷发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外卖吃出蟑螂商家被判赔千元

  案情介绍

  顾客在外卖中吃出蟑螂后,商家称餐食中的蟑螂是在顾客收到餐后刚被踩死并放在米饭上,法院会如何判决呢?3月2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院发布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2年5月23日12时46分许,贾某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在某餐饮公司开设的餐厅购买餐食一份,金额为20.9元。贾某的工作单位的视频显示2022年5月23日13时13分许,贾某在其工作场所内食用该份餐食时,表示吃到了蟑螂,并从座位站起,语言表达不满,且伴有呕吐行为等。

  监控视频显示,之后贾某的两名同事亦与贾某进行了询问和交流,并进行了查看。随后贾某和餐饮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和通话等方式就该次事件进行了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贾某将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并要求餐饮公司承担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庭审中,餐饮公司表示,餐食中的蟑螂是当时(顾客收到餐后)刚刚被踩死放在米饭上的,但未提供任何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贾某提交的视频、照片等证据可以证明贾某在食用某餐厅提供的餐食当中吃出了蟑螂等不应出现在餐食中的污秽物或不洁物,餐饮公司虽不予认可,但未能提交证据予以反驳。餐饮公司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于食品安全负有相应的责任,故法院对贾某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

  以案说法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保险公司以切胃是为了美容拒赔,合理吗?

  案情介绍

  张女士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个人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内,张女士因月经不调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高血压病、代谢综合征等,为进行治疗,张女士在医院做了袖状胃切除术和腹腔镜下肠粘连松解术,并发生医疗费用。出院后,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称袖状胃切除术是矫形、美容术,因此不予赔付。张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3万多元。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该案,判决支持张女士的全部诉请。

  庭审中,保险公司称,张女士因肥胖、进行性体重增加入院治疗,袖状胃切除术是一种独立的减重手术,并非被保险人治疗其相应疾病合理且必须的手段。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接受矫形、美容、变性手术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等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因妇科疾病到医院妇科就诊,并同时被诊断出肥胖、高血压病2级,继而转至医院肥胖与代谢病中心就诊,并进而被诊断为代谢综合征、高血压病2级。为此,张女士行腹腔镜下袖状胃切除术+腹腔镜下肠粘连松解术。由此可以看出,袖状胃切除术是治疗张女士上述疾病的治疗手段之一,显然不能将其归为案涉保险条款约定的“矫形”“美容”。

  以案说法

  判断一项医疗手段是否为矫形、美容术,不应仅从其客观上能够达到的效果考虑,而应当综合考虑患者接受该项治疗的目的、治疗结果、合理性等各方面因素。该案中,客观上,袖状胃切除术确实可以达到减重的效果。但综合病例可知,其接受袖状胃切除术的目的为治疗代谢综合征等疾病,且该治疗方案具有合理性,并非为了矫形、美容。因此,保险公司以袖状胃切除术为矫形、美容术为由拒赔,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故要求保险公司依约承担理赔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市价千余元进价三五百”

  两人销售假冒知名白酒被判刑

  案情介绍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

  程某两年前去贵州旅游时,经朋友介绍,添加了酒品销售蔡某的微信。蔡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程某做卖酒生意后,便主动联系程某寻求合作。蔡某告诉程某,他有内部渠道可以“搞到”专供某知名白酒,市场价要千余元的酒品只要三五百元。程某一听心动了,于是,蔡某从造假者手里进货,加价后将酒转售给程某,程某则将其卖给朋友和客户。经查,蔡某销售金额14万余元,违法所得2万余元;程某销售金额18万余元,违法所得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程某侵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商标专用权,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均应惩处。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悔罪的态度等,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以案说法

  某知名白酒品牌的商标专用权扮演着维护品牌形象、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角色,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有助于企业规范市场行为,同时也从根本上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假酒的生产过程不规范,可能采用劣质原料,甚至源自一些小作坊,缺乏严格的质量监管,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本期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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