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敏,男,汉族,1963年8月生,广东普宁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82.08—1986.08  大连工学院土木工程系港口建筑工程专业学习

  1986.08—1987.11  广东省深圳市航运总公司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7.11—1996.12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交通办干部,市运输局科员、工程师、副主任科员(1991.04)、主任科员(1993.08)

  1996.12—2001.08  广东省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处副处长、处长(1999.09)

  (其间:1998.08—1999.01参加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第三期赴港研修班学习;1998.12—2001.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1.08—2008.01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其间:2001.06—2001.09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选派参加市纪委第8批纪检工作实践锻炼)

  2008.01—2009.08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局(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03),兼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9.03)

  2009.08—2010.06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正局级),兼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0.06—2010.07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

  2010.07—2015.07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

  (其间:2010.10—2012.11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2002.03—2014.12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2015.07—2015.09  广东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5.08)

  2015.09—2016.1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10—2017.08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

  2017.08—2017.09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宝安区委书记

  2017.09—2020.07  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2018.06)

  2020.07—2020.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

  2020.08—2020.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残联主席

  2020.08—2020.12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局长,市残联主席

  2020.12—2021.04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市残联主席(2021.01免)

  2021.04—2021.05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1.05—2023.11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简历来源:深圳新闻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编辑:朴丽娜

  责编: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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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徐登林
责编:黄颖 审核: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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