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2月20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攀枝花市仁和区区委批准,仁和区纪委监委对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苟泽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苟泽耀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苟泽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仁和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苟泽耀开除党籍处分;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