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 眉山观察 白杨 川观新闻记者 樊邦平

11月26日,记者从东坡区政府获悉,为构建全域开放的合作发展态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经济合作的积极性,推动东坡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东坡区正式出台经济合作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根据该办法,奖励对象是为东坡区提供真实有效项目投资信息并促进项目签约履约的机构和个人。

奖励范围包括从区外引入的符合东坡区生物医药、泡菜食品、机械电子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并落户园区,且协议引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外资制造业项目,以及从区外引入的符合东坡区三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总部经济及仓储物流类项目。

同时,该办法坚持“招大引强,质量为标”的原则,按照投资效率奖、资产盘活奖、优质效益奖、总部经济奖、特殊政策奖对引荐人实行分类、分级奖励,最高可获得200万左右的奖励。

除此以外,引进特别重大项目或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对东坡区发展具有重大引擎作用的投资项目,奖励标准采用“一事一议”由区政府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