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贡井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勇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核定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自贡航空产业园发展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和区检察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贡井区2020年区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和关于批准《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核定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员任职的提请,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虹、易敬恒、邓晓艾、李正荣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沈军、区法院院长吴鸿涛、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言福、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赖富贵、自贡航空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林凯,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各专委会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刘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