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慧琳 川观新闻记者 付真卿 兰楠 林嘉薇 摄影 肖雨杨

叙永县是四川省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全省最大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县,辖区内有苗族、彝族等30个少数民族,242个少数民族村寨,民族同胞约7.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8%。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指示精神,叙永县创新设立民族村寨“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搭建调解平台、创新调解依据、建立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特色路径。

法官+调解员齐上阵

叙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传强介绍,叙永县民族村寨“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由叙永县委统战部、叙永县民宗局与叙永县人民法院以及各乡镇联合打造。

“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坚持专业素养与民族情感相结合,由专业少数民族法官和各村“石榴籽”调解员共同组成。坚持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的习惯相互结合,发挥国家法律硬性优势与少数民族习惯本土优势;坚持高效便民与法治宣传相互结合,采取巡回审判、多元诉讼、联动调解、法治宣传、民族政策宣传等方式,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保障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

“法官给予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补给,调解员则是能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这两者之间实现了取长补短。”夏传强告诉记者。

8年纠纷巧妙化解

叙永县营山乡太康村是苗汉杂居村寨,村民苏某与郭某系亲属关系。2012年郭某请苏某为其修建住房,住房修建完工后,郭某发现房屋修建存在一定的缺陷,于是在支付30000元工钱后,尚余22000元一直未支付,这一拖便是8年。

8年过去了,苏某仍未收到这笔工钱,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起诉。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法庭在接收到此案后,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系熟人且是少数民族同胞,有很大调解空间,便将此案委托给“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在法庭法官的专业指导下,“石榴籽”调解员张明顺到苗寨上门调解此案。

该纠纷虽然已经产生多年,但双方系亲戚关系,总还是乡里乡亲常常见面,法官和“石榴籽”调解员抓住这一突破口,实地查看房屋的缺陷等问题后,一同对双方进行法理释明,法官的专业释法和调解员的情理劝和双管齐下,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友好和谐处理此事。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在六个月内向苏某支付16000元工钱,8年纠纷终得化解。

民事纠纷案件逐年递减

而在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法庭,庭长李正峰也积极参与“石榴籽”调解工作,最近他刚调解了一起涉及现行法律和民族习惯有冲突的民事纠纷。

一对夫妻闹离婚,但其实他们一直没有办过结婚证。李正峰介绍说,这对夫妻小时候,两家就定下了娃娃亲,并约定了一纸契约,即男方入赘到了女方家里,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将分一半财产给男方。近年来,女方到广东务工,男方留在家里,俩人日渐疏远。日前返乡后的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提出按契约分家产的要求,遭到了女方的拒绝。

“从法律上讲,他们没结婚,这个契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民族习惯上讲,当地人都认为这个契约应该遵守。”为此李正峰组织进行了十余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离婚”后,支付男方4万元,并留了一间屋子给男方居住。

李正峰告诉记者,得益于此项调解工作,他们法庭自2017年以来,进入诉讼的民事纠纷案件每年都在下降,2017年民事纠纷案件在300起左右,而今年截至10月26日,民事纠纷案件只有10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