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村级权力清单里一目了然。不能做的事项向干部群众做好解释,能做的事项在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近日,面对记者采访,攀枝花市米易县得石镇得石村党支部书记陈太选说起了村里的变化,“有了村级权力清单,现在事情决策更顺畅,村干部的压力大大减轻。”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织密基层监督网络,攀枝花市米易县纪委监委印发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意见,通过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群众明白的权力运行机制,用一张清单让村干部“按图履职”、群众“看图办事”、纪检干部“依图监督”。

同时,为形成监督合力,当地一方面配强审查调查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两专三兼”全覆盖;另一方面,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优势。米易县白马镇纪委书记赵安林向记者举例说:“我们将临时救助、高龄津贴、低保等23项村级‘小微权力’,制作成清单表、流程图,通过微信、纸质等方式发至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米易县纪委监委还大力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难题”活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惠农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等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据统计,自2021年当地开展“小微权力”监督试点工作以来,已累计排查村社干部党风廉政问题线索48条,立案审查调查14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正在深入调查5件,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