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陈昊

“感谢检察官和社区调解员,我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近日,都江堰市市民马代军(化名)将一面写着“严格执法 辛勤办案”的锦旗送到都江堰市检察院表示感谢。

这面锦旗源于一起物业纠纷案。此前,马代军与他人共同购买一处住房,因房屋存在渗水问题,在建设单位处理完毕后,一直未办理接房手续,也未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将马代军等人诉至都江堰市法院,法院审理判决马代军等人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8000余元。马代军等人不服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都江堰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因当事人对“交房”与“收房”两个概念产生混淆,将物业服务合同与房屋质量纠纷混为一谈,致使无法理解法院判决结果。但纠纷具有和解基础,都江堰市检察院随即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社区网格员、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马代军等人与建筑公司、物业公司进行三方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马代军等人同意支付物管费用,建设单位同意向马代军等人作出补偿,三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都江堰市检察院针对物业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民事和行政争议案件,建立“特邀调解员机制”,从优秀网格人员、社会管理协会行业人员、律师中精选56人,组建特邀调解员专家库,实施“民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促成在检民事纠纷和解1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0件。

“我们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司法办案相结合,探索形成以‘一体履职、淘滩作堰、乘势利导、综合施策、堰工锻造’为主要内容的‘堰水情’群众工作法。”都江堰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创建“检察履职+微网实格”治理模式,从“小切口”激发“新动能”撬动“大治理”,以“检察之力”促进“社会之治”,探索出一条将“枫桥经验”善治基因深度融入基层检察工作、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实践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