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由四川省人才办主办的2020年第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培训在四川省人才之家开讲。活动邀请了四川省发改委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处长黄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柳和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谌能,围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高层次人才新型行业相关个人所得税缴纳和四川省职称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

“城市群正日益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主战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提出,是川渝两地创新发展的重大利好,一定要抢抓机遇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黄志介绍说。他对支撑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新型研究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和创新能力建设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黄志介绍说:“国务院分三批复制推广的56条改革举措中,有20条涉及四川,特别是首创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举措。”他表示,近年来,四川创新平台加速集聚,创新主体与要素规模不断增大,通过加大创新投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出了更具吸引力的创新生态,使得四川成为创新创业热土和开放创新示范区。

“新税法实施以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的计税方式,除提高了“起征点”,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变化很大。”杨柳表示,很多人知道专项附加扣除,但是每一项具体的内容并不清楚,“比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可以扣除的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随后,杨柳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内容和政府津贴个税缴纳进行了详细阐释。“在奖金个税缴纳方面,新税法有明文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解读内容虽然不多,但却让不少人才代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尺,代表着对人才的评价和认可,是人才自我认知的一面镜子、也是其寻找上升空间的梯子。”会上,谌能围绕“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分类评价标准、下放职称评审权、拓展评价范围和评价方式”等四个方面对四川省职称改革及主要特点进行了介绍,他强调说,人社厅每年会把全省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时间、评审机构、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上传到官网上,方便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职称评定工作。

谌能表示:“我们为职称评定松绑,就是为了企事业单位能够更加灵活的引进和使用人才,大家一定要运用好这个政策。”随后,谌能还就职称委托评审、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定、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用好用活这一政策,吸纳和储备更多人才助力单位发展。

本次活动共吸引高层次专家人才,专家企业代表、研发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人才工作者等150余人参加活动。

(来源:人力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