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陈冠宇

11月16日,袁麒淞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等一案,在绵阳市盐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19名被告分三排位列被告席,其中,年龄最大者74岁。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起案件是盐亭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麒淞1998年因抢劫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03年刑满释放回到盐亭后,多次指使、带领社会人员在盐亭县城区的广场、茶楼随意殴打他人、帮人收账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徐家军、淳攀、蒲仕英、赵鑫、陈志远、李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盐亭县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网络服务行业形成重大影响,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树立强势社会地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盐亭县城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该涉黑组织还涉嫌经营盐亭县当地某知名网站论坛,利用网站上出现的个人隐私等负面信息、曝光企业负面舆情和发布大量未经查证的负面舆情,以“广告宣传费”、“赞助费”等名义,向多家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合议庭将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并组织控辩双方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盐亭县相关部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100余人参加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