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借孝贤皇后仪丧百日不得剃头之例,对满、汉要臣不断问责,一波比一波更甚,直至百官禁言,畏皇权至上。
十三年(1748)二月初三,乾隆与皇后富察氏奉生母崇庆皇太后离京往曲阜祭孔,返程中登临泰山,畅游济南名胜。富察氏与弘历和美恩爱,待弘历登上帝位,册立为皇后。未想皇后所生二子接连早殇。而东巡祭孔之事早已确定,她还是坚持随同前往。在济南游览时她染上风寒。刚在德州码头移至御舟青雀舫上,皇后即告不治,时在三月十一日午夜。
弘历先失嫡子,再失原配,心中之烦郁难以排遣,变得敏感易怒。
皇后去世,按常规外地大员不至京吊唁,这次的皇后丧仪中也未做要求。但各省督抚将军及织造、盐政有不少人上疏请求赴京,其间自不乏善于逢迎之辈。岂知弘历痛令智昏,将臣下在孝贤皇后大丧中的表现视为忠诚与否之证,凡没奏请赴京祭悼送葬的,皆予以降两级的处分。全国五十多名大员被降级。
礼部为孝贤皇后所拟的大丧仪,有“在京王公百官咸缟素二十七日,百日剃头”一款,得到御批认可。六月十三日,山东沂州营都司姜兴汉、奉天锦州知州金文淳违制在皇后大丧百日内剃头,被人举报,命拿交刑部问罪。就两起违制剃头案,乾隆发布了措辞严厉的谕旨。
到了闰七月,孝贤皇后逝世已过百日,一连串的官员剃发案件被揭出,从官员到普通兵丁都有,几乎遍及全国。弘历自知法不责众,只能拿在任高官立威。首先撞到枪口上的,是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乾隆帝在谕旨中将剃头一事升格为辜负圣恩、故意蒙骗,再扩大至朝中大臣与科道官结成朋党,帮着遮掩。
对于皇后大丧的“百日剃发”,乾隆一直强调为满洲旧规和祖宗定制。当他听说盛京、杭州、宁夏、京口、凉州、四川等处将军只令官员过百日剃头,不去约束标下兵丁,下旨全都交部察议。
(据《随笔》 卜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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