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导检查行前会。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11月9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派出督查组,开始对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7个市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自2019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切实推动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按照相关要求, 2020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主要包括: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统筹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教育保障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等五个方面共32项具体职责落实情况。

据介绍,今年评价工作在全面分析总结2019年评价工作基础上进行改革,主要表现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减轻负担。在今年评价工作中,遵照国家对评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大幅精简评价指标,在去年指标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突出问题导向。这次评价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通过全面梳理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和互联网平台反映的问题,形成问题线索,实地督查期间将对问题重点核查,督促问题切实有效解决。三是突出社会参与。评价工作中,科学设置了系列满意度调查指标,通过网络随机调查,充分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2020年7月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以来,按照《评价办法》规定,在完成市(州)自查自评、第三方监测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基础上,决定于11月9日至13日,对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7个市进行实地督查。督查期间,将听取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介绍,查阅必要的材料,随机抽查部分市级部门、县级政府和部分学校,通过核查数据、个别访谈、随机暗访等形式,准确了解各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情况,既注重总结各地经验特色,更要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实地督查结束后,将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第三方监测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和满意度调查情况,分市形成评价报告,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后反馈相关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作为对有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