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草案8月28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明确,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明确提出,要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之后也一再重申。此次从立法角度强化这一要求,就是要做到幼儿园“去小学化”有法可依。
学前教育要重视对孩子的行为习惯培养,不能过早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这是从幼儿身心成长规律出发。但幼儿园“去小学化”切实落地,家长们也曾面临困惑。
比如,一些小学招生存在“幼升小”测试,测试内容就是识字、拼音以及算数等小学内容,这如何让幼儿园“去小学化”?不少小学要求,孩子进小学必须识多少字,会两位数加减等,家长显然难以淡定,会要求幼儿园教幼儿小学化知识。
必须意识到,推进幼儿园“去小学化”, 还存在转变教师、家长教育观念,加强幼儿园活动课程设计,建立新的幼儿园评价体系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通过立法来推进。
尤为重要的是,明确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责任,提高幼师质量,做到“幼有善育”。草案明确,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另外,也要求教师与家长携手,指导家长转变重视知识教育的育儿观念。
(据“央视新闻” 熊丙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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