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付真卿

11月3日,九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族工作部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包括四川在内的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族工作部门,共同签署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

据记者了解,本次会议由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牵头召开,河北、云南、陕西、西藏、宁夏、甘肃、青海等省(区)民族工作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统战部、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民委相关负责同志莅临指导。

本次联席会议旨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等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联动协作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和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相关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民族工作部门交流总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研究探讨工作新机制新举措,共同签署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

根据《协议》,各方将在加强各族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引领,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科学社会管理,不断改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水平,积极引导各民族成员增进互信和睦,建立健全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政策法规宣传、利益诉求传导、矛盾纠纷调处等机制,完善跨区域联动协作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联动协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据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既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大省,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大省。面对各民族跨区域流动的大趋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出台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站在事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为抓手,把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民族工作全局、纳入基层民族事务治理范畴,全面加强和推进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