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为加强攀枝花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日前,《攀枝花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从业补贴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全市范围内经民政部门许可的养老机构养老从业服务人员(不包括在编人员),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最高4.5万元。

《攀枝花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从业补贴办法》明确,申请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攀枝花市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工作,与攀枝花市养老机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养老服务人员,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及以上;

属攀枝花市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未满60周岁;

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继续教育取得学历的毕业生,申请岗位补贴还需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

中专学历2000元/人,大专学历3000元/人,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人,非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的70%补贴。

一次性岗位补贴标准为:

工作连续满3年,3000元/人;

工作连续满5年,5000元/人;

工作连续满10年,20000元/人;

工作连续满15年,40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