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当前,AI技术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也引发了一系列的AI焦虑。对文艺行业而言,AI技术究竟是“狼”还是“浪”?应该如何客观看待AI?AI与艺术结合将带来哪些新实践与新思路?又会引发哪些新问题与新可能?5月28日,川观新闻文艺评论频道联合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四川省文艺评论(成都大学)基地、《现代艺术》杂志社等,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举办了“AI艺术冲击力与艺术的新可能”交流会。来自1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30多位专家学者,通过主题演讲、圆桌论坛等方式,聚焦科技与艺术之间的密切联系,对AI赋能未来艺术可能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等,展开多领域、多维度、多层次的讨论。会议提出,要有包容宽容之心,要用辩证和发展的眼光看待AI,也要关注AI的伦理问题,更要坚定信心,努力创作出兼具人文情感与智能创新的文艺作品。四川日报《天府周末》“西岭雪”版和川观新闻文艺评论频道特刊发部分观点,以飨读者。

丛雨萌/制作      

谭光辉

AI已经具有太多可能。从理论上说,凡是人类的能力,AI都有可能具备,因为人的各种能力都可以还原为某种“算法”。但是,我们完全不必因为AI的发展而感到恐惧,人类有些特征是AI不可能具备的。一是AI不可能具有属于自己的目的和情感,二是情理在本质上是同构的,所以AI不可能具有人类一样的理性。

情感是人类在生物进化过程中进化出来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的作用是保证人的生存。情感是人类进化出来适应环境、求得生存的工具,它的基础功能是指令人的行动。比如,厌恶感可保证人类远离对自己有害的东西,恐惧感可使人远离危险。人类的八大基本情感喜、悲、欲、惧、爱、恶、恩、怨,以及由此组合而来的各种情感的基础功能无不如此。虽然这些情感也可通过分析,最终在某一天归为某种算法,但对算法而言,情感没有意义。

谭光辉在交流会上发言。喻茂 何涛/摄影      

AI可以模仿、识别甚至生成情感,但这些情感只对作为生命存在的人类才有意义和价值。AI与人类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没有生命。生命有四大特征:有限性、个体性、身体性、生长性。对AI而言,它的产生方式就决定了它不可能具备这些特征,因为它不具有这些特征就可以存在,因而情感对AI而言没有价值。所以,AI不可能具有人类的情感。

即便AI可以看起来似乎具有情感,但这些情感也只对人类有意义,而不会对AI有意义。作为生命存在的人,才可以产生目的,这些目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保证生命存在而存在。有了目的,情感才可产生。所以,AI既不可能具有人类的目的,也不可能具有人类的情感。

正是因为AI不会产生类似人类的情感,所以它也不可能具有人类的理性,因为情和理在深层次上是同构的关系。

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之理,另一类是人伦之理。对自然之理而言,人类的情感需要决定了我们愿意去研究它。对人伦之理而言,理就是共同的情。符合大多数人类情感需要的,就会成为理。

比如,雅典人通过投票方式处决苏格拉底的理,就是大多数雅典人不喜欢他说话的方式。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说的第一条原则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中国古代哲学所说的“心即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是说的这个意思。清代王珻在《文情》中说:“理范于同,而情生于独,独之所生固未可强而同也。” 成中英说:“理是基于人情之常而发生的,理是共同的情,理不能解决问题,或对行为不能有所规范时就有‘法’的观念。” 郑炳汉说:“理是情的归纳,法是理的提升。”“情是个体的,理是公众的,法是国家的。”都是对这个观念的表达。

对个人而言,情是个人的理。一旦人要做出某个选择、某个行动,必然是情感使然。人的情感决定了他的行为,所以情是个人的理。当然,个人情感的产生,并非无缘无故,其背后也有可能有理性在决定他情感的形态。因为理是共同的情,所以人的行为就是由个人之情和他人共同的情交互作用之结果。决定人类行为的,最终都是情。

既然AI不可能具备与人类一样的情感,所以也就不可能采取与人类一样的行动,也不可能真正与人类一样。它可以在某些能力上超越人类,但最终必须为人类的目的服务,不可能生成属于自己的目的而把人类抛弃。

假定有个荒岛,上面只有一个人类和一群机器人,所有机器人都为这一个人类服务,结果可以想象。哪怕这个人类可以实现他的大多数想法,但因没有其他人类,他不久就会觉得生活毫无意义。假设没有这个人类存在,这群机器人的存在也会变得毫无意义。

根本原因在于,人类具有生命特征,才可能成为意义的生产者。没有人类这个意义生产者,AI再强大也毫无意义可言。因而,对于AI,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恐惧,而是应发展它、利用它,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作者简介

谭光辉,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