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和团,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一直主剿,两广总督李鸿章、山东巡抚袁世凯都坚决主剿,因此义和团在东南未能发展。
1900年5月末,义和团在朝廷支持下向直隶、京津发展,行为更加过激,烧毁北京一些店铺,并拆毁铁路、焚烧车站。张之洞、刘坤一立即致电荣禄,认为这是借闹教而作乱,如此发展下去,则各国必以保护教士教民为词,派兵自办,大局将难收拾。但慈禧依然决定对外宣战。在朝廷与各国正式宣战之前,以刘坤一、张之洞为核心的东南地区督抚感到大局已难挽回,于是开始大胆筹划以“保境安民”为主旨的“东南互保”。在刘坤一、张之洞的指示下,盛宣怀在东南官员之间、在中外之间四方联络,积极奔走。李鸿章、袁世凯也对东南互保表示坚决支持。
6月21日,慈禧向各国“宣战”消息传出。22日,刘坤一、张之洞联名上奏,以东南无义和团义民,不能执行宣战谕旨为由,要求解散义和团,保护使馆,公开表明了他们与朝廷截然相反的立场。
6月23日,盛宣怀、余联沅、陶森甲和沈蔼苍四人通过总税务司赫德的帮助,同驻沪各国总领事举行正式会谈,商讨东南互保的总体策略和具体方针。
6月24日,盛宣怀又电告李、刘、张,劝他们在未正式接到朝廷宣战上谕之前赶快与各国领事订约,主要内容是“挽救时局”。此电一是提出了东南互保的基本原则,二是以救社稷苍生、尽力挽回全局等“大义”打消李、刘、张等地方大员对抗旨的顾虑,使这种战时地方公开不服从中央、明显抗旨的行为具有某种“合法性”。李、刘、张阅后表示同意。
6月26日,在上海,就“东南互保”与上海各国领事进行清朝南方各省督抚达成协议,东南督抚与各国驻沪领事商定《东南保护约款》又称《中外互保章程》。
东南督抚紧锣密鼓地商议东南互保,彼此沟通既要迅速,又要保密,电报起了重要作用,但义和团运动爆发后,电、电线、电报局都是团民眼中最主要的“洋”物,必须铲除。北方各省严控义和团的只有山东袁世凯,在山东境内保护电线电报局,还能保持线路畅通。
山东巡抚袁世凯是除直隶总督外最早接旨的。接旨后,他用电报率先向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盛宣怀四人通报了中外决裂的消息。此四人得到消息后,开始了东南互保的谋划。电报局总办盛宣怀严令各电报局封锁宣战谕旨,并且规定东南督抚之间的密切商议一律用密码转盛本人,保证了各省官员电报信息传递的秘密性和安全性。
东南互保正式成立后,闽浙总督许应骙、四川总督奎俊,以及陕西巡抚端方等均对东南互保表示赞同,远远超出了长江流域的互保范围。张之洞、刘坤一在签约的同一天就会衔电奏慈禧,力陈苦衷,使朝廷接受他们的所作所为。
6月28日,慈禧给他们的上谕中对他们的违旨不但没有责备,反而称赞“互保”是“老成谋国之道”。经过一番串联,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四川、陕西、河南等省份先后参加“互保”。
中国自古就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对清朝来说,也要求官员从实际而不是仅仅从字面上理解、贯彻皇帝的命令。显然,剿灭义和团、维持和各国的友好邦交,是一贯政策。督抚们坚持这个原则,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抗命。
(本文综合自雷颐《中国切片,1900》,郑州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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