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彧希

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和四川省经信厅根据《深化四川重庆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成渝两地产业合作园区的建设,共同研究出台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并启动首批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申报、评审和授牌的时间只有1个月左右,11月20日前将完成授牌。

《办法》确定的示范园区创建范围:聚焦协同打造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各制造、消费品、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群。具体是由成渝两地符合创建条件的产业园区,结合资源秉赋、产业基础、交通区位等条件,按照功能共建型、产业共建型、产业配套型、资源开发型、飞地经济型等方式共同创建产业合作共建园区。申报创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的双方应具各缔结友好关系、合作方向明确、产业基础较好、发展空间较大、服务体系完各等基本条件,未来能够承载相关产业集聚集群发展。

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中央决策的国家战略,是成渝地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有利于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成渝地区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赋予了新时代的重要使命。

据了解,产业合作示范园区的建设重点是在合作平台协同共建,产业布局协同优化,产业集群协同打造等方面,初步探索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新路径。

根据申报要求,每个园区原则上只能跨区域与川渝两地的一个产业园区联合申报创建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单独由合作一方申报的如产业配套型产业合作园区,应取得合作另一方的支持同意。

申报条件包括——

合作机制完善。两省市相关产业园区或其所在市州、区县政府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将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作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点任务,建立有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产业园区推进实施的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工作机制,制订有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的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且每年开展干部交流互访、项目招商推介、龙头企业采购等活动不少于4次。

合作方向明确。产业合作园区应围绕电子信息、汽车摩托车、装各制造、消费品、材料、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明确园区合作共建的重点方向,其中合作共建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它合作领域不限。

合作前景较好。各产业合作园区应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合作类型包括产业共建型、产业配套型、功能共建型、资源开发型及飞地经济型。

合作空间较大。产业合作园区应有明确的空间四至范围,用于产业合作共建的建设用地不少于500亩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功能共建型产业合作园区可不受此限制,但应有相对集中的合作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