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4月18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获悉,经攀枝花市东区区委批准,东区纪委监委对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原主席王多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多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上班时间脱岗打麻将;贪欲膨胀,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现场监督、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多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东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区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多宇开除党籍处分;攀枝花市兴东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东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