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10月14日,司法厅组织召开了“三州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地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地方立法工作。会上,记者获悉,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攀枝花市将分别就森林防灭火进行立法。应急厅、省林草局、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指导。

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攀枝花市这“三州一市”既是我省林草资源丰富地区,又是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重、形势严峻的地区。

凉山州于今年4月启动相关立法工作,8月12日,相关条例草案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8月底,通过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接下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纳入州人大常委会二审。

甘孜州对相关立法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林草局、州应急局局长为副组长,州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完成相关条例草案的起草,正在开展合法性审查。

阿坝州针对相关条例起草成立了工作专班,州司法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等联合召开了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工作推进会。目前已完成相关条例草案的起草,正在全州开展广泛的意见建议征求。

攀枝花市将制定《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作为该市2020年新增地方性法规项目。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了立法问卷调查。目前市林业局已起草完成相关条例草案,正在进行进一步的审查论证。

此次会议指出,做好“三州一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是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制体系的客观要求,是依法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治本之策。要坚持科学立法,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符合客观规律和地区实际,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坚持民主立法,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汇集各方建议,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用法条固定下来。要坚持依法立法,把握地方立法权限,依照法定程序,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立法遵循法制统一、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