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邓也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3·15”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健康的消费生态必不可少。

日前,有媒体发布了网购、旅游、汽车、网游、快递、医美、房屋、教培这8个消费领域典型霸王条款,“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旅游团退团一律不退费”……令多少人有“中枪”的感觉。新消费时代,互联网不断向各行各业渗透融合,移动网络消费不可逆地改变着传统消费方式。但无论如何变化,消费的话语权必须牢牢把握在消费者手中。那么,与时俱进地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一个复杂的时代课题。

比如,去年“3·15”曝光了脚踩土坑酸菜,今年又发现了脚踩腐臭橄榄菜。类似的问题反复出现,这不禁令人思考,我们的监督网络是否严密、违法成本是否高昂、惩处威慑力是否足够?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有力度,对于一些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侵权行为,必须相关部门高压监管、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各种典型违法行为,令消费者满意、令不法商家畏惧,从而迅速销声匿迹在市场中。不痛不痒的处理只会让不法商家越发肆无忌惮。

消费方式更加便捷多样的同时,侵害消费者的“陷阱”也呈现出多元、隐蔽等趋势。比如,麻辣烫外卖的分量到底足不足、清仓物品的质量到底行不行、贵重物品寄丢了快递到底赔多少……出现有些问题,还会遇到取证难、界定难、维权难等情况。对此, 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有准度,在消费销售环节的双向全流程公开透明和留证留痕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大数据、移动支付、现代物流等技术,让线上线下的各种消费经得起审核和检验。

保护消费者权益还要有速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部门接投诉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需调解又是若干天,诉诸法律时间更长。如房屋纠纷持续数年、旅游纠纷全程泡汤、小额纠纷巨额维权……到头来,诉讼维权成本远超受损成本,得不偿失。大多数消费纠纷并非“高智商违法犯罪”,维权效率如何关键看处理的态度和方式。因此,在重视每一起侵权投诉的基础上,建立更多常态化标准化的“快处”机制,让维权成本更低、让侵权成本更高。

说到底,提振消费信心就是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有力度、有准度、有速度,才能营造绿色安全舒心的消费生态,真正让315的力量震慑365个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