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郁葱

纯净、透澈,这是育邦诗作一直以来给我的阅读感受。他的诗有着克制的美,言词之间的干净推深了诗的厚度,这种抒情的品质在当代不能说绝无仅有,但确实罕见:钻石般的坚硬和璀璨。

有一回,在富春江畔,就黄公望的话题,我和育邦聊了一会儿。黄公望的画笔犹如流水,把胸中的山水泼墨出来。当时突然想,育邦的诗,和古典的山水画有着不谋而合之处,于萧瑟处见暖意,于简洁里窥深意。

育邦最新的诗集《止酒》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风格。这从诗集三辑的安排中可以看出端倪:第一辑《从未停滞的钟摆》是一次次与灵魂的对话,对话者已经从时间中隐退,但又和我们灵犀一线;第二辑《你爱过这世界》则是转向了自己,审视内心的那个人,带着高蹈和些许的苍茫;而到第三辑《看不见的客人》中,内和外得到统一,返回到回家之路,但最后一首诗非常有趣,它是寂静的,又期待着打开。

就像我所读到的这首《姑苏见》,以我对育邦诗的熟悉程度而言,猛然间有些陌生感,尽管它是平实的,但它和育邦别的诗有所不同,这也是我把它拿出来剖析的原因——言辞显得稠密,诗行宛如栅栏,光线透下来很多具象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日常所见,这所见中有历史、现时和部分的想象。好像很随意,又好像经过细致的谋划:

我们到花溆茶馆,点了壶碧螺春
有个愣头愣脑的小娃娃
坐在婴儿车里,朝我们傻笑
河对岸,有位少年在钓鱼
没有鱼儿咬钩,但我们还是称赞他的智慧
臧北说,婴儿与少年,真是不识愁滋味啊

我们、碧螺春、婴儿车里的小娃娃、钓鱼少年……这样仿佛并不相干的场景并置在一起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张力。它有着哲学的玄思和自我的反省精神,是对人在时间和地域中的一种自我定位。

《姑苏见》这个题目,就充满了古典的意蕴,诗中对时间的偶然性洋溢着士大夫那种散漫的迷人气息,就像苏东坡在《浣溪沙·端午》所写:“轻汗微微透碧纨,明朝端午浴芳兰。流香涨腻满晴川。彩线轻缠红玉臂,小符斜挂绿云鬟。佳人相见一千年。”所见即是世界,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固执于自以为是的秩序。我们见,而后我们写下,佳人就是对感官世界的期许。

从这个角度看,《姑苏见》依然充满了育邦的个人风格,只是更加口语一些。和以往的诗一样,这种丝绸般飘动的诗句是属于江南的,在平和中自有其奇崛,在冲淡中蕴藏着沟壑,拥有典型的汉语之美。朋友们喜欢把育邦称为“育上人”,除对其谦谦君子的褒扬之外,可能也是对其诗作风格的一种指向:它们是高蹈的,但带着尘世的悲悯。

生活在南京这样一座城市,除浩荡长江的水色沉浸外,那喧嚣市声,满眼繁华,都很能让人沉溺。个体在这种穿梭的风中,如果没有定心,是很难沉稳下来的。我们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和感受,但每个人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就像对山水之勾勒的技艺,到了黄公望这里才臻大成。育邦会把长江一次次写入到他的诗中,这与其说是一种意象,倒不妨认为是个人的一种癖好和在文字中留下的标记:因为他就住在长江边。

大运河、甘棠镇、太湖、稻河、白鹿山……足迹所踏之处,视野所及之地,都是育邦秘密的源泉。“蜜蜂,置身于羞怯的忍冬花蕊中/在写诗/我们走过老鼠走过的小径/寻找流失的盐/柴火与谷物”。在这首《庭院》中,有一种特别的人生况味,和我很喜欢的但没有收入这个集子的《中年》可以对照着读。两首诗都写得平静,有如止水,但读得我惊心动魄,好的诗大概是这样的:都是一些简单的言辞,组合在一起的也都是能明白的道理,但就是能打动你。这是一种文字的气质,真正的文字大抵如此,有效地杜绝了模仿的可能性。

散逸出去说句题外话,诗人圈中同题诗的写作,其实是最有效看出诗人质地的。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意象,或许语言都有雷同之处,但语言所排列组合成的诗行却能高下立判。

从诗的传承来看,育邦的诗之源泉来自于古典和现代的多个渠道,这是我们这一代诗人共同的宿命,但天平的两端哪边更重,却取决于个人的倾向。这就像在育邦的诗中,我们可以读到屈原、陶渊明、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苏轼,或者《诗经》和《古诗十九首》等杰出文本所带来的光影,同样也有圣埃克苏佩里、卡夫卡、卡尔维诺、佩索阿等的斑驳梦痕。古人和今人,在育邦的诗中,都是对谈者:一种精神上的互通和辨认,带着自身的宿命。

天使遗失谜语。

未安葬的马在深夜复活。

春雪燃烧起来,

没到第七日,

上帝就死了。

她从美丽的水面来,

坐到贫瘠的松树下,

唱起属于她的

蓝色的歌。

这首致敬贝拉·塔尔的《都灵之马》,又何尝不是育邦内心的自我之歌:唱起属于自己的蓝色的歌,即使是坐在贫瘠之地。当然,这只是一个说法,育邦所立锥之地丰富得很,他写过一本名为《从乔伊斯到马尔克斯》的读书笔记,是对西方31位文学大师及其代表作进行阐述。育邦说过:“时间是最残酷的批评家,会在成千上万的作品中挑选出最能打动人类灵魂的艺术之作……我想以‘让狼群过去’表达我对于20世纪世界文学的态度,我在驻足凝望这些蔚为壮观的‘狼群’,这是一个理想图景,同时也是我对于文学的最高致敬。”

读到这一段话时,我想起育邦在他的《离歌》中的几行诗:

山水在谈话,云与雨的离歌。

迷惘的琴弦, 理解

一朵玫瑰花的朽烂。

时间或许能够把玫瑰保持下来,而这玫瑰的盛开,最终取决于酝酿它的土壤,弗里斯特有一句诗写的是诗人的内心如何在现世取得平静的:“我和世界有过一次情人的争吵”。确实,我们所写下的每一行诗,都可视之为这种争吵后的余沫。育邦在另外一首写广义上的父亲的诗中,展示了这种文学血缘的承继和挣扎:

……

我从石头里走出来

我认出了我的一位父亲

他纯洁得呀,让我们羞愧

全身赤裸,双手长满了古老的苔藓

我从人群中走出来

我认出了我的一位父亲

他戴着面具与枷锁

正在表演永恒的傩戏

我从火苗中走出来

我认出了我的一位父亲

他提着一桶水

是的,他要浇灭我

……

在狭义的世界观里,我们期待用文字呈现出我们所感触的好的世界,它是在痛苦地思考和发现后的结晶,是我们能发出的属于自己的声音,我们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佳人。人生如逆旅,但诗人能在文字中一次次归来,只是这归来,有时会显得恍惚而散漫:

某一天,我回来了

那几颗玩过的石子还在屋檐下

棱角已磨平——

雨水教育了它们

育邦的这种感触也许只是一个悖论,他有一道自己通往世界的门,在这些文字里,他把门打开,邀请我们加入到对尘世的凝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