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薇 川观新闻·眉山观察 白杨

“目前项目推进非常顺利,我们正在抢抓工期,争取早日竣工……”近日,眉山市彭山区纪检监察干部再次来到彭山区高速路安置区二期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督查项目建设进展。

纪检监察干部在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检查

事情还要从一次专项监督开始讲起。2022年10月,按照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彭山区纪委监委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组到项目建设一线专题督导。当监督检查组来到现场时,却发现该项目进展缓慢。

“项目推进过程中,有关部门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彭山区纪委监委向高速路安置区二期项目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要求其深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认真总结反思,并拿出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最终,该项目得以顺利推进。

这是眉山市纪委监委系统化施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片段。

“我们坚持以系统化思维开展‘六清’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就是其中一环。”眉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围绕项目落地、政策落实、施工建设、要素保障等涉企服务,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系统化开展了专项监督清梗、纾困解难清障、问题线索清仓、惩治贪腐清污、政商关系清亲、弘扬担当清风行动,以治理效能持续护航经济发展。

在开展持续有力的专项监督同时,眉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深挖细查涉企交往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规借贷等违纪违法行为。

“朱云华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眉山市仁寿县水利局原四级调研员朱云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一审公开宣判。这是2022年仁寿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之一。

2022年4月,仁寿县纪委监委收到朱云华的信访举报线索,经研判后启动了涉企问题“绿色通道”,采取优先办理、快查快处方式,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云华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取巨额财物,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最终受到纪法严惩。

案件查处只是手段,治理才是关键。为进一步扎紧涉企服务的制度笼子,眉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眉山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划定“红线”,严肃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制定公职人员涉企服务负面清单,严令禁止违规兼职、摊派费用、转嫁消费等“十条禁令”,厘清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界限。

2022年,眉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解决企业用工难、办证难问题共600余个;开展专项监督3轮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15个;查处典型问题79件101人。

“我们将紧盯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眉山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眉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