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摄影 欧阳杰

1月12日下午,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葛晓燕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四川检察机关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守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会同公安机关共建226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纠正意见16557件次,坚决防范冤假错案。

加强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38件,对司法理念、法律适用、政策导向方面有创新、引领、指导价值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2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7件。

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派驻+巡回”检察试点,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坚决防止“牢头狱霸”“提钱出狱”“纸面服刑”问题。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13件,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1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