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自贡首个消费纠纷领域“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 在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该站由自贡市中院、贡井区法院联合贡井区市场监管局、贡井区消委会共同设立。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社会调解的无缝对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消委会联合贡井区监管局、贡井区消委会在站点设立贡井区消费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服务站,当日共同举行揭牌仪式。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静春,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陈红,贡井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平,省法院研究室民事科科长、贡井区艾叶镇党委副书记罗梅,市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大安区何市镇党委副书记陈位初及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贡井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和ODR企业代表出席揭牌仪式。

在揭牌仪式座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消委会常务副会长陈红,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静春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

陈红副局长指出,消费纠纷化解诉调对接服务站、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在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先行先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合作是共同在消费纠纷领域多元化解建立端口,实现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和互补,促使消费纠纷便捷、经济、高效地解决,更为今后其他纠纷领域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郑静春副院长要求,一是坚持党政主导,由“分治”走向“共治”;二是坚持分层递进,由“单治”走向“联治”;三是坚持科技支撑,由“简治”走向“智治”;四是坚持奉法善治,由“法制”走向“法治”。

会上,贡井区法院、贡井区市场监管局,贡井区消委会共同会签《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贡井市场监管服务站的设立,旨在有效解决在消费维权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将消费纠纷ODR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实质化两项社会治理重点工作项目相结合,以打通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互助协作的绿色通道,实现消费纠纷隐患的前端防控,以推动形成消费纠纷领域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全面提高辖区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促进消费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