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吴忧 资阳观察 杨蜀丹

“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要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天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生效实施,资阳将如何落实?对此,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秦廷才详细介绍了相关情况。

“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均为农村集体聚餐。”秦廷才表示,举办形式包括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承办者上门加工制作、承办者远程和现场加工相结合等。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要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天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

按照《办法》要求,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中有关食品摊贩的条款规定管理,即承办者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住所、联系方式、从业人员名单以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情况等材料(纸质或电子形式),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登记,符合规定的发给食品摊贩登记卡(纸质或电子形式),并在人口流动大的场所公布专业加工服务队伍名单。承办者要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承办者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2019年四川省100人规模以上聚餐达314万场次,资阳市近13万场次,因举办条件简陋、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种种原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对此,资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该《办法》,按规模大小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分级指导,再次组织承办者集中培训、考核。目前,该局结合资阳实际起草《资阳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