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霞 川观新闻记者 吴忧 资阳观察 王瑞琪

“为行使诈骗定制具备钢印码、芯片且外观与信用卡相似的卡片,不到一年时间,拨打推销电话10万余次,骗取全国各地2424名被害人400余万元。”近日,雁江区法院审结一宗电信诈骗集团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上半年,被告人郭某为行使诈骗定制了具备钢印码、芯片且外观与信用卡相似的卡片,纠集彭某、彭某某、周某、易某等人以与银行合作为名,向被害人推销上述虚假信用卡。期间,为更好实施诈骗活动,郭某注册了空壳公司,并陆续招募20余名话务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在网络上搜取客户信息,利用话术骗取被害人资料费、手续费的方式,共同实施诈骗活动。据统计,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该犯罪集团拨打推销电话10万余次,骗取全国各地2424名被害人400余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依法判处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郭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其余15名罪犯分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了解,此案中,被害人涉及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大,案件取证、审理难度大。为做好追赃减损工作,努力防控社会风险、金融风险,雁江区法院积极核实银行交易、微信转账、QQ邮箱等明细,联系被害人取证,对非法所得能追尽追,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