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9月29日,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邹泽、民警朱曦出差期间改变行程借机旅游的问题。

2019年6月,城郊派出所原副所长邹泽与民警朱曦借到广州出差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前往长隆野生动物园游玩。邹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5月,朱曦受到书面诫勉处理;2020年9月,邹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四级警长。

2. 游仙区信义镇陡坡村原村委会主任王运炳违规组织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7年4月,在陡坡村2017年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时,王运炳通过违规申报,套取补助资金8万元,其中1.6万元用于村社干部聚餐。王运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7月,王运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受到责令辞职处理,违规套取资金已退回4.2万元,剩余3.8万元由信义镇纪委继续追缴。

3. 江油市永胜镇原三圣村村支书吴英慧等4人、原景台村村支书熊开发等4人违规发放电话补助的问题。

2017年1月,原三圣村(现新春村)村支书吴英慧、村主任何禄生、文书胡义城、妇联主席兼出纳王海英经商量后,擅自决定按照书记、主任每人每月70元,文书、出纳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村“四职”干部发放2016年上半年电话费补助,共计发放1440元。2018年2月,原景台村(现藏王寨村)村支书熊开发与村主任唐明友、出纳熊开菊、会计刘大进商议后,擅自决定按照书记、主任每人每月60元,会计、出纳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给村“四职”干部发放2017年电话费补助,共计发放2400元。2020年5月,吴英慧、何禄生、胡义城、王海英、熊开发、唐明友、熊开菊、刘大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款予以追缴。

4. 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教导员黄礼林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1月至2019年8月,黄礼林在三台县公安局新鲁派出所工作期间,违规将新鲁派出所的一辆警用摩托车长期放置于三台县城内,供个人使用,直到2019年8月才将该摩托车归还给新鲁派出所。黄礼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黄礼林受到政务记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