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智库研究员 李媛莉

11月29日,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联合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举办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线上)研讨会上,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专家顾问王伟立足社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对未来的重点方向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分享。

王伟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大的社会工程,是通过构建信用治理机制,去实现社会正义。他进一步表示,信用治理的实质是通过引入多元主体,运用多元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的参与共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望未来,王伟认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方向重在四个方面:第一是信用经济发展。“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高质量发展,首先是要在经济方面去发力,通过信用赋能促进信用经济的发展。”他提出了朝着目标而行的两条具体路径,“从未来的发展方向来看,我们要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要适度的增加个人征信机构的数量,目前仅有两家,难以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同时也要大量增加企业征信机构的数量。”王伟建议的第二点举措是在信用服务方面进一步扩大开放,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如通过发展征信评级等典型的传统的征信机制,促进信用经济的发展;在服务国家金融监管的需要,有效预防金融风险的情况之下,进一步适度的扩大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开放范围等。

第二个方向是进一步提高经济的信用化程度,发展信用融资。王伟提到,“例如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融合的信易贷机制,这是一个很好的机制”。基于近几年来疫情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王伟认为信用的融资方面要进一步发展。具体而言,提高信用融资、信用销售、信用消费的比例等可以作为抓手。

第三个方向是运用信用优化政府的治理。王伟从强化政务诚信机制、提升监管的能效、服务民生福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阐释。首先是强化政务诚信机制,他直言我们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有的是在实践当中已经形成了的成熟做法,如政务诚信档案制度,还有成都市的政务诚信评价。另外还有搭建相应的政务诚信监测平台,对各级政府的相关政务诚信状况进行监测。以及建立政府公务员的诚信档案制度等。”

在提升监管的效能方面,王伟表示就是要通过提升信用监管的效能带动政府治理的优化,“在这当中分级分类管理,可以帮助我们有效的识别企业的风险状况,有针对性的配置资源。同时我们还要通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制度,将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民生的违法行为运用信用的方式来进行惩戒,从而优化政府的治理格局。”

关于服务民生福祉王伟提醒有两点:首先是信用建设的过程,要信用惠民,通过信用激励的方式,在金融、消费、交通、旅游、行政审批、医疗卫生、家政养老、图书馆等方面使老百姓真正获得利益,让他们能真正感觉到诚信是可贵的;另外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的建设,包括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要严厉打击那些损害民生的行为。

第四个方向是加强法治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要在法治轨道上去推进的。”对此王伟认为主要的作法有三点:一是完善社会信用立法体系,包括社会信用的基本法和专项立法,“例如在企业信用监管领域,主张制定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条例。还有企业信息公示的立法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门信用立法。”二是规范权力运行,“也就是着眼于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去出现的泛信用化问题,把公共信用信息纳入信息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都纳入到严格的法治轨道当中去。”三是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好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更正权,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信用权益相关案件裁判标准,构建合理的信用修复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