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加洪 广元观察 朱荣杰

11月29日,从剑阁县乡村振兴局获悉,剑阁县通过做到全面分类排查,做到“家底清楚”、全面界定产权,做到“归属清楚”、全面规范运营,做到“管用清楚”、全面明确收益,做到“分配清楚”、全面实施监管,做到“责任清楚”,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保障。

对2013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以及其他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到户资产三个类型逐一排查,实地核查,建立台账。共核查项目9813个,项目资产总额56.97亿元。

依据项目的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科学界定个人资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扶贫资金直接发放到人到户的原则上归属个人资产,涉及项目1106个;扶贫资金投入到村组形成的资产,原则上产权归属村集体,涉及项目8483个;扶贫资金投入跨镇、跨村部分项目,以及投入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教育和卫生及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归属为国有资产,涉及项目224个。

根据扶贫资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其中:对经营类扶贫资产,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的原则,由所有权人依法自主经营或通过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并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事项。对非经营性资产,由所有权人落实管护责任人,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管护,确保定期保养、正常运行。

按照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原则,重点围绕经营类扶贫资产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在制定经营方案时就清晰明确收益方式和内容,确保国资和村资不受损,带贫减贫机制落实效果好。收益主要用于脱贫户差异化分红、农村保洁、治安等公益性岗位及村内公益事业等。

将扶贫资产的后续经营管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扶贫资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部门、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强化部门、乡镇对扶贫资产的监管责任。纪检部门加强对扶贫资产的监管,审计部门也将扶贫资产纳入审计范围,防止出现扶贫资产流失、变卖或者人为损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