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观察   周梦颖

公安与自然资源局共建机制?啥情况?

9月27日,记者从合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悉,近期,合江县公安局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次“携手”,制订了《合江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协同联动机制》。该机制已于今年8月底正式实施,主要从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信息联络共享机制、建立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协同机制等6个方面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据合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两部门合作,可落实公安机关与林业领域执法部门森林防灭火执法联动机制,助推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整治协作,还可以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火案时,能在统一的指挥调度下,及时实现多部门应急联动,对突发火案作出快速、有序的反应,全面降低火灾带来的各类损失。

换句话说,就是对野外违章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不再只是合江县公安局一个部门的事,合江各镇街自然资源所也需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自然资源所负责查处野外违章用火案件,再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两部门如何合作?

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联合研判分析协作机制。合江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的常规联合研判分析会和突发森林火灾专项联合研判分析会,通过对当年的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近三年森林火灾案件规律特点、近三年森林火灾成因趋势、突发森林火灾案件成因等进行联合研判分析,并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确保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能够掌握方向、摸清规律、及时做好防范应对。

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信息联络共享机制。通过县公安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期内,做好森林防火指挥部、消防指挥中心、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动,确保森林火警和抢险救授警情的接转、第一时间互通研判和工作信息的及时共享,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应急预案,确保准确的信息指学工作的高效开展。

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等有关规定,联合制定了《合江县林业行 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从而规范了林业行政案件的移送标准,健全了常态化行刑衔接制度。

建立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协同机制。通过警情信息共享和违规野外用火联合研判分析协调机制,第一时间确定火情级别,明确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第一责任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为处罚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办理相关行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确立了责任单位之间建立相互协助查处的关系,切实提高了执法队伍的应急各战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

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培训演练协作机制。县公安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确立,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联合演练培训制度和日常集中与自行学习制度,将林火理论知识与森林火灾案例分析,以及森林火案查处侦破知识、森林火灾调查处置实战演练等列入相关培训学习演练中,实现查处和侦破森林火灾案件的专业人员能置专业、于专业,不得提升我县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水平和实战能力。

建立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联合值守协作机制。首先通过实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我县林区的所有智能卡口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县公安局天网系统,实现林区智能监控和公安天网的有机整合。另外,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实现24小时联合值守协作机制,使森林火灾义务监测工作能够交叉运作,高效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