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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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田地被污染,种植的果树、水稻枯萎,田里的蚯蚓黄鳝也死了,这些土地以后还能继续种植吗?”


“这个油脂厂曾多次出现污水渗漏,为什么环保部门给出的调查结果是‘自然不可抗因素’?”近日,丹棱县杨场镇何场社区7组村民在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和川报观察民情热线求助通道留言,反映眉山市丹棱县杨场镇石马工业园区内的四川新海油脂科技有限公司频频发生污水渗漏事件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持续带来困扰,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一系列问题。


丹棱生态环境局调查认定,此次事件属自然不可抗因素造成,这一调查结论引发当地群众质疑。


此前报道>>>触目惊心!企业污染上百亩田地,竟是“不可抗因素”?!


在法律上,“不可抗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无法有效预测的气象事件等确在其中。但农田果园频频遭遇企业污水侵袭,让群众防不胜防,显然不是一句“不可抗因素”就能够搪塞的。 暴雨固然有不确定性,但企业的污水池建设是否合规达标,排污措施是否到位完善,遭遇极端天气是否有相应预案处置,是可以预见并应该预见的。

何况,此次污染事件之前,村民们已对这个长期存在的污染隐患和源头进行多次反映。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当地生态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甚至对该企业的过往污染行为并不了解,信誓旦旦为企业打保票。这样的作为,笔者以为,正如专家所言,暴露出当地一些部门的懒政思维和侥幸心理,而与群众切身感受不相符的调查结论,不仅不能消解矛盾,反而激起群众更多不满,影响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实在应该引以为戒。

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的保护,一直秉承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先污染,后赔偿”。涉事的企业虽然“认账”赔偿,但若只停留在用赔偿替代整改的阶段,认为污染只是小概率事件,不愿意动真格解决污染根源,新的污染随时可能发生,群众的疑虑并非杞人忧天,而是一把高悬于人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笔者希望,无论企业还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面对污染,少一些“不可抗因素”式的搪塞,多一些“立行立改”的实干,这既是对民生关切的及时回应,也是把握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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