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开源软件自产生至今成果颇丰。著名的安卓手机操作系统正是其产物,并以此为衍生形成了华为、小米等品牌的手机系统。然而,开源软件的开放特性却使其成为了侵权高发的领域。

开源软件作为向现有软件知识产权体系发起挑战的破局者如今也面临困境博弈:开放和共享是使其得以延续的生命,但面临侵权危机,唯有强力的规制路径,才能维持其健康发展的长久动力。当下,开源软件应当思考如何拥抱现有法律体系的条框,以在侵权发生时寻求可靠有效的救济。同时,业内也呼吁以立法保护开源。

突破垄断  开源软件应运而生

开源(Open source)也称为源代码公开。一般来说,软件只有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拥有其原始代码,软件的使用者仅能使用规定的权限使用程序功能,而难以通过源代码了解其运作机理,甚至优化更改组件。但在开源软件中,作者公开软件源代码并放弃一部分权利,将软件部分开发,供用户或程序员使用。

开源协议指随着开源软件的发展而自发形成的一种规则,软件开发者和使用者都需遵守其在使用、修改和分发等环节相应的限制和规则。

在部分从业者看来,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独占权,各个公司对源代码加密,一方面阻碍了其他公司进入此类市场,容易形成垄断,另一方面软件技术专家和学者无法以合法的手段进行学习和研究,造成了软件的重复开发和使用,浪费社会劳动力。

数字技术使得知识产权的许多权利形同虚设。在技术界率先开始了反抗“强权”制度,开源软件就是这种反抗的产物之一。部分开发者选择公开软件源代码,使其可以被自由使用、复制、修改和再发布。随着使用者的增加,一个共同参与、共同发布、共同修改、共同使用的开源社群逐步形成。大量社群参与者的支持,使得开源软件的生态不断丰富。

如今,开源软件的各类成果已经深刻地影响到我们数字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极大的提高了软件开发效率,让软件生态愈发活跃。

开源≠无条件  遵守协议是基本规则

开源软件的修改、发行等虽然免费,但绝非没有条件,在使用和编写软件时,则应当遵照开源协议的相关要求。

近日,国内某知名购物APP因违反开源协议要求,导致其新项目被拒绝发布的新闻登上了国内各大IT媒体头条。报道称,发布平台发现该APP插件代码来自于另一公司的开源软件,该公司要求使用者需要在其源代码中说明原始版权信息。但该APP没有做到这一点。

开源软件是其开发者以协议方式自主调整了部分权利,使开源软件知识产权具有协议约束继承性、代码完全开放性和担保责任免除性等特征。根据协议的不同,开发者仍然保留部分权利,以便提请侵权之诉。使用者若对协议具体的要求理解不够明晰透彻,则难免以后侵权之虞。

例如常见的GPL协议要求,使用了GPL协议源代码的软件,亦必须按照该协议要求公开源代码。

无法可依  亟需强有力的规制路径

开源软件原本是一个要所有参与者共同“添砖加瓦”构筑的社区生态,却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意图把公共成果“私有化”,导致社区环境不断恶化、开源资源不断流失,最终让开源“无源可开”。

在深圳从事程序开发工作的丁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参与者把社区成果通过盗窃、申请专利等方式“私有化”,使得开源社区中可用的资源越来越少,这极大的损害了开发者的热情和整个社区的活力。

此种现象于近年来已屡见不鲜。2017年6月9日,某程序员在“开源中国”发帖,称自己编写的开源软件被国内某知名公司占有,并申请为专利。

今年7月,国内某电子书厂商在其操作系统中使用开源软件,却拒绝发布源代码,此举遭到多方批评。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乃至个人开发者的维权处境则更加艰难。有网友指出,有二次开发者不遵守开源协议,以闭源的形式再发行,或者更换为与原始版本不兼容的开源协议,甚至改头换面并对外声称原创。由于很难获知网上侵权的人的真实身份,投诉、仲裁或提起诉讼都非常困难,作为权属人维权无门。

当然,已有许多开发者对此表示抗议。今年7月6日,国内知名开源论坛“修罗BBS”关闭。网站上留下一句:“国内什么时候有真正的开源环境了,再见!”。此举在国内的开源圈里引发讨论,许多开发者纷纷发声,讲述自己遭到侵权的经历,表达对目前环境的担忧。

时代变化   开源与司法都需变革

在面对侵权困境的情况下,开源社区也在积极寻求变革,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尽可能寻找强有力的武器。部分开源协议的制定者开始重新审视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试图寻求通过申请专利以庇护开源成果。

最近的一些开源协议中,已经在积极地拥抱专利。例如BSD或MIT许可证对软件发布规定了版权提示和免责声明,源软件修改后可自由处置。如果对开源软件进行改进获得了软件专利,他人实施该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定抗辩事由,则属于侵犯软件专利权。Apache则更进一步,规定开源软件在发布时要声明专利授权。

即使是对专利持消极否定态度的GPL协议,在版本更迭中也对专利相关规定有了松动。旧版协议要求GPL开源协议产生的成果不允许拥有任何专利,而在新版中,则不再作此限制,只是要求确保后续开发者可以得到项目中所涉专利的免费许可。

而更受期待的,是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给开源协议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便于在诉诸法律时,此协议可以作为一个解决争端的依据。

结语

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已成为总体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当下,我国在开源软件的世界舞台上不能失语。7月14日,工信部发布了被外界称为中国版Github的“2020年开源托管平台项目”招标结果,也显示了我国对于开源社群的重视程度。

有学者认为,从长远发展来看,开源软件远远优于私有软件。当下,对开源软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的呼声日现,“用立法支持开源”已逐渐成为业界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