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秦勇

9月22日,记者从自贡富顺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县一餐饮店以“河鲜”为噱头招揽顾客,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该局在开展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中发现,县城区某餐饮店的菜单中有涉及“河鲜”“船丁子”“河鲤鱼”“河草鱼”等宣传字样,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电脑上查获部分河鱼销售证据。

销售记录显示当事人在9月至今销售“河白鲢”“河花鲢”等。该局立即联系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联合检查,未发现“野生鱼”。

针对该餐饮店以“河鲜”菜肴为噱头招揽顾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将对该餐饮店的进货凭证、使用的食材等进行追踪溯源。

富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成效初显,但仍有不少餐饮店打着“沱江鱼”“江鲜” 等招牌招揽顾客,吸引消费者,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靶向精准率,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鲜等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