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付真卿 摄影报道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之际,9月22日,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花蓓率考察组来四川考察。

当天上午,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和上海市民族宗教局共同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并就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合作机制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在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民族工作交流互动、后备干部锻炼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张富国,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主任罗振华,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刘向鸿出席座谈会。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四川籍少数民族群众前往上海就业经商,作为重要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四川与上海在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方面合作由来已久。本次建立的跨区域合作机制,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举措。

根据合作协议,川沪两地民宗部门将在“属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原则下,在学习交流互动、信息沟通共享、教育引导共抓、服务管理共担、矛盾纠纷共处和干部培养等多个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双向服务、双向管理。

川沪两地民宗部门将定期开展互访考察,共同开展流动少数民族生产状态、生活状况、思想状况、融入城市状况、宗教活动等课题研究。双方将共同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培育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宣传流动少数民族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先进事迹;针对不同的群体,运用夜校、补习班、培训班等方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国家通用语言和城市文明规范的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流动少数民族解决在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医疗健康、工商税务、投资信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发挥流动少数民族中党员作用,做促团结、促发展、促交流的模范,为流动少数民族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此外,按照合作协议,四川还将周期性选派若干名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干部到上海挂职,协助当地开展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城市民族工作协作机制,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让各民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不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