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9月29日,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阳区北城街道城管中队协管员李冀川、陈宇、古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李冀川、陈宇、古波接受个体工商户李某安排的宴请,并分别收受“红包”1000元。2021年3月,某广告公司老板刘某为感谢陈宇为其介绍广告业务,送给陈宇现金5800元,陈宇分给古波3500元。古波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12月,李冀川、陈宇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取消2021年度绩效考评资格;古波受到开除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龙马潭区泸化中学原校长宋泽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宋泽华在担任泸化中学校长期间,2016年向该校168名高中教师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3.21万余元,2015年至2020年期间以升学奖、诊断奖等名义向该校69名初中教师违规发放奖励165.56万余元,宋泽华个人从中领取1.64万余元。2022年6月,宋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清退。

泸县玄滩镇劳动村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经劳动村村干部商量决定,利用周末组织村干部7人到纳溪区花田酒地景区旅游,产生的门票费和午餐费共计460元在村级日常运行费用中报销;2019年3月,该村村干部再次商量决定,在“三八”妇女节期间组织村组干部13人到重庆永川动物园旅游,产生的门票费、午餐费、车费等共计1830元在村级日常运行费用中报销。2021年1月,劳动村原党总支书记程宗艳、原村主任邓自前、原村副主任兼报账员林伦书、原村监委会主任邓基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退缴。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唐益,大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民武装部部长邓锐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3月17日,唐益带队到大村镇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工作后,与邓锐等人接受该镇某砖厂负责人陈某某在某酒楼安排的午餐宴请,并享用陈某某提供的白酒和香烟,宴请产生的费用共计2260元由陈某某支付。2022年3月,唐益、邓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宴请的其他公职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宴请费用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