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程文雯

近日,成都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印发《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规范运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对县级党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提出明确规定和详细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党校工作,提升县级党校办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为重要抓手和着力方向,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校建设的系列要求贯穿始终,充分总结提炼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三年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立足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对县级党校办校办学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要求,为推进县级党校规范运行、提升县级党校办学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办法》重点围绕县级党校的领导体制、教学工作、科研资政、学员管理、队伍建设、办学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对教学班次、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等重点事项予以了明确。同时立足成都县级党校工作实际,创新提出“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县级党校办校办学思路,强化全市“一盘棋”理念,推动县级党校特色化、差异化、错位化发展,推动构建起具有鲜明成都特色的县级党校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