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9月2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将龙马潭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将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银盘山庄小区(含南区、北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蓝天商城(含蓝天公寓)整栋、回龙街7栋(1、2单元)、9栋(含7栋、9栋底楼商铺)、一环路回龙街120-146偶数号商铺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二、目前全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