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 文/图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9月18日,四川省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崇州市举行。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12月以来,我省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涵盖了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更加显现,四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白头镇五星村村民正在接受培训。

现状  试点示范成效初显

川西民居白墙黛顶,微菜园内椒红菜绿,入耳入鼻满是鸟语花香……9月18日,与会代表走进崇州市隆兴镇群安村余湾小区,感受了让人向往的乡村生活。

“新村建起后如何行之有效的进行治理?我们探索了三元钱模式,每月收一元卫生管理费,一元微菜园认领费,一元路灯电费,这样基层治理既有了人参与,有了钱支撑。”群安村党委书记余江涛告诉记者,作为省级乡村示范村,群安村的发展是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实践。

不仅是群安村,崇州市江源街道红土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70%的村民集中居住,社区通过党建引领,通过商铺、农房租赁等手段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并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形成农村社区发展治理的样板;白头镇大雨村和五星村,将发展与治理相结合,既引入社会资本带动区域乡村旅游发展,又鼓励群众将闲置农房用于发展民宿,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参与为主体、多元需求为导向的新村发展治理模式。

▲与会代表在崇州市江源街道红土社区参观。

崇州市是我省6个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县(市、区)之一。2019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在全国确定了115个县(市、区)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以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我省崇州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广元市利州区、隆昌市和西昌市等6县(市、区)入选其中。试点内容包括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机制、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现代乡村治理手段等。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乡村治理全国试点工作开展10个月来,各试点县(市、区)科学谋划,全力推进试点工作。

崇州市、西昌市等地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开展督导;罗江区财政先期配套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米易县提出了300万元的试点项目资金计划;隆昌市通过村级后备力量“三选三定”培育工程,储备村级后备干部1023名;利州区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推行“道德积分管理”,切实加强基层治理诚信体系建设……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各地构建起了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补齐了乡村治理中的法治短板;通过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引领了农村新风尚;通过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实践,推动政府、社会组织、群众等治理主体多方共治,形成了“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与会代表在崇州市江源街道红土社区参观。

展望  立足短板不足切实加强乡村治理试点

“成效虽然初显,但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省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当下农村正处于变革阶段,乡村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另一方面村党组织领导能力不足、村民自治能力不强、乡村法治基础薄弱等长期存在的乡村治理问题,仍亟待破题。

为此,会议明确要聚焦重点任务,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抓实抓牢。

要重点抓好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强调,在试点过程中,要尊重农村实际,补齐农村的治理短板,不要消灭农村的生活模式、传统习俗乃至生存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部署,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如期完成任务。要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挖掘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经验,及时给予规范化指导,帮助上升成为制度和模式。要突出省市两级的责任,理顺试点县牵头机制并加强工作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