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雷倢 蒋君芳

8月8日17时许,在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与望平街交叉路口,一名男子在街头持刀徘徊。持刀男子情绪越来越激动,开始向执勤辅警冲去并不停挥刀,周围五名热心群众冲上去帮忙。众人携手之下,很快歹徒被制服。

8月11日,记者了解到,成华区委政法委对刘万刚、肖勇、范贤明、刘敏、王亮等五名热心群众行为拟认定为见义勇为,正在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报成华区政府进行确认、表彰。

符杰是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五分局三大队的一名辅警,在这次的事件中,一边用电台上报警情,一边喝止歹徒放下凶器,分散其注意力。为何见义勇为没有他的份?

据悉,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此次事件中,结合符杰的具体工作和行为,小组会进行了讨论之后,认为他是在履行特定义务,因此不在评选之列。

自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都市将发挥德治教化、打造崇德向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加快推动平安成都建设重要抓手,结合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积极鼓励、倡导见义勇为,加强政策支持、优待帮扶和执法司法保障,涌现出一批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先进典型。

2021—2022年,成都全市政府部门确认见义勇为60人,有2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4人被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11人被成都市政府评选为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19人被区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41人被区(市)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