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8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该局发布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从2022年8月15日起,为期5年,除客车(包括私家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在成都三环路主道通行,受限机动车利用辅道通行。

“《通告》主要是针对货车进行的管制,简单地说,就是没有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不能在三环主路上行驶。”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一般私家车来说,并不受该《通告》内容的影响。该《通告》提到的客车是指载客汽车,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小型载客汽车、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大家的私家车一般都属于微型、小型载客汽车,属于《通告》中的排除范围。也就是说,私家车的话按照标线正常行驶就是。“至于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载客汽车,则需要按照规定的车道通行。”

另外,《通告》还对大(中)型客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等的通行车道进行了限制。具体如下:

禁止大(中)型客车、悬挂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货车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1”“2”的车道内通行,允许上述车辆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

在三环路辅道通行的受限机动车(摩托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外),确需利用经三环路成南立交、成绵立交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的,可根据交通标志指示,在上述立交桥桥前最近的一个主辅道入口进入三环路主道,借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

确需从成都绕城高速(G4202)方向经三环路成南立交、成绵立交驶往三环路辅道的受限机动车(摩托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外),可借用三环路主道编号为“3”“4”的车道通行,并根据交通标志指示,在最近的一个出口驶离三环路主道;

在成都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每日7:00至19:30禁止在三环路辅道通行,每日7:00至21:00禁止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工作日的7:00至9:00、17:00至19:30时段以及节假日的17:00至19:30时段禁止在三环路(不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受本条款禁限措施的限制;军车、悬挂警用号牌的货车、消防救援车、用于市政作业的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抢险车以及对三环路主道故障车辆进行现场救援的吊车、拖车等救援车辆,不受上述通行管理措施限制。